各分工会:

按照河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在省管高校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525号)文件精神,校工会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2015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或低保边缘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4)与用人单位建立有一年以上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非在编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帮扶资助条件的,由我校教职工按照个人自愿原则申报。

2)各分工会要摸清申报“金秋助学”资助活动费的教职工家庭学生的信息,严格审核,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等违规现象。

3)以分工会为单位,将申报汇总情况表和资助学生录取通知书照片一并发送到校工会信箱gh@aynu.edu.cn

4)申报截止时间:201591日下午5点前。

 

校工会    

2015812

 

 

附件:申报汇总情况表

序号

学生姓名

录取学校、专业

家长(教职工)姓名

所在分工会

困难情况

 

 

 

 

 

 

 

 

 

 

 

 

 

 

 

 

 

 

 

 

 

 

 

 

 

 

关于在省管高校继续深入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豫教工〔201525

 

各高等院校工会:

多年来,按照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省教育工会开展的“金秋助学”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高校党政工组织和受助教职工的拥护和好评。经研究,2015年省教育工会将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非在编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办法

(一)省教育工会帮扶。省教育工会拨出专款,根据学校教职工人数,分别拨放到各高校工会。

(二)各高校工会帮扶。各高校工会通过企业赞助、个人捐助、工会补贴、行政支持等多种途径筹集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劳模爱心帮扶等形式进行帮扶。

二、帮扶对象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职工、非在编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一)2015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二)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或低保边缘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四)与用人单位建立有一年以上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非在编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三、活动要求

    (一)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要摸清符合助学条件学生的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制定本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二)加强助学资金管理。要按照“依法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做到报名审核管理严格,助学资金专款专用,助学活动程序规范,坚持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等违规现象发生。

(三)认真总结上报。各高校工会要对今年的金秋助学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务必于95日前将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总结材料和省教育工会拨款使用情况(见附件2)报送到省教育工会。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工会2015年“金秋助学”资金分配表

      2.河南省教育工会2015年“金秋助学”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河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