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通知,拟从我校推荐河南省五一巾帼标兵1名。相关推荐条件要求如下: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直接从事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各分工会推荐候选人为2人(本分工会1人,校内其他单位1人)。候选人选需党政领导班子充分研究确定,并于12月10日17点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名单报校工会(逸夫楼1022房间),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五一巾帼奖表彰活动的通知》
校工会
2015年12月3日
附件:
豫工文【2015】72号
关于开展2016年
河南省五一巾帼奖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宣传展示女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广大女职工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中再创佳绩、建功立业,河南省总工会决定,2016年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表彰一批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
(一)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状10个,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章10个。
(二)河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100个,河南省五一巾帼标兵100个。
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状和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章从推荐的河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河南省五一巾帼标兵中评选产生。被授予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状的集体同时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或河南省工人先锋号,被授予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章的个人同时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在企业生产一线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二)河南省五一巾帼标兵: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直接从事生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三)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坚持科学发展,立足自主创新,注重资源节约,营造和谐环境,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成绩优异,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原则上获得过市级(省辖市)以上荣誉称号(女职工比例不低于80%)。
(四)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章: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积极参加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艰苦奋斗、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大贡献,原则上获得过市级(省辖市)以上荣誉称号。
(五)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状和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章的推荐和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要优先考虑在艰苦行业,国家或省、市级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在市级以上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岗位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 河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由所在基层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民主推荐,工会及女职工委员会进行评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签署意见后,按照推选指标分配渠道上报省辖市总工会、直管县(市)总工会或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
(二)省辖市总工会、直管县(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对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统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三)省总工会成立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河南省五一巾帼奖候选集体和个人,在省总网站或《河南工人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后提交省总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四)对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状及奖章获得者,按程序同时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或河南省工人先锋号和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五)省总工会女职工部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三) 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章,原则上从一线女职工中产生。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在评选范围。
(四)没有成立工会或不按时足额交纳工会经费的单位不能参加河南省五一巾帼奖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五)申报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状及奖章的集体和个人,需制作5—6分钟的工作现场视频资料。
(六)认真做好各项表格填写工作。各项登记表均一式3份,用A4纸打印填写,并逐级加盖公章。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
河 南 省 总 工 会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