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展示我校女教职工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中,校工会、校女工委决定举办“安师巾帼风采”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校工会、校女工委
二、承办单位:美术学院
三、参展人员
全校所有在职女教职工均可提供作品参展。
四、参展内容
1、光荣榜:展示“十二五”时期以来在学校建设发展过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省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等)。
2、书法作品:软笔、硬笔书法均可,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译文。
3、绘画作品:中国画、油画、版画、素描、水粉、水彩画等均可,其中,中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镜片不超过68cm×68cm;油画作品宽不超1米,高不超1.5米。
4、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请报送电子文件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工作单位。
5、中国传统手工制作项目:剪纸、手工布艺等。
五、作品征集及报送数量
1、每个分工会报送的全部作品为5—15件,美术学院分工会要求报送20—30件。
2、每位作者参展作品一般不超过2幅。
六、评选与奖励
书法、绘画、摄影、手工制作展览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专业组为美术学院的专业女教师。业余组为美术学院专业女教师之外的我校女教职工。专业组作品均参展。业余组作品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专业组作品和业余组一、二、三等奖作品由校工会统一装裱参展。
七、报送时间
各分工会报送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前。请各分工会将征集的作品统一收齐后,填写《“安师巾帼风采”展览作品汇总表》并报送美术学院国画系办公室吴柯(电话13603720784)老师处。
八、其他事项
1、书法、绘画作品由学校统一发纸。4月29日到美术学院吴柯老师处领纸。
2、如不希望装裱请随作品注明。如无特殊声明,业余组参展作品将由校工会统一保存。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工会
校女工委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