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安阳师范学院第三届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于2015年4月上旬召开。为了开好本次大会,依法充分行使教职工代表的各项职权,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现向教代会全体代表征集提案。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提案水平,按照《安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安师工〔2014〕8号)文件精神,现对提案征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分工会需认真组织本单位代表学习《提案工作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提案办法》和提案表见附件)
2、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一名代表提出,至少有两名代表附议,并亲自签名,方为有效。否则不予立案。
3、代表提案的原则和范围须按照《提案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4、提案人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名、案由和建议,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5、各分工会主席须将代表提案进行审阅,汇总后及时交校工会办公室。以便更好地对提案进行整理、审查、立案,做好提案的办理和落实。
6、依照《提案工作暂行办法》,今后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在任期内随时向教代会提案委员会提出提案,以实现提案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从而更好地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作用。
附件:
1、安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
2、安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安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