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按照河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在省管高校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6〕18号)文件精神,校工会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2016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或低保边缘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4)与用人单位建立有一年以上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非在编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帮扶资助条件的,由我校教职工按照个人自愿原则申报。
(2)各分工会要摸清申报“金秋助学”资助活动费的教职工家庭学生的信息,严格审核,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等违规现象。
(3)以分工会为单位,将申报汇总情况表和资助学生录取通知书照片一并发送到校工会信箱gh@aynu.edu.cn。
(4)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下午5点前。
校工会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