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通知,拟从我校推荐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1个、女职工先进个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女职工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以科室、教研室(系)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二、女职工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应是直接从事教学、管理、服务一线工作,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三、推荐名额和要求:
1、各分工会推荐候选集体2个、候选人2名,其中:推荐本单位候选集体1个、候选人1名;推荐校内其他单位候选集体1个、候选人1名。本单位候选集体需填写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候选个人需填写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校内其他单位候选集体和个人上报名单即可。
2、各分工会在推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民主推选。
3、各分工会务于12月12日17点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名单和推荐表报校工会(逸夫楼1022房间),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
1. 女职工先进集体推荐表
2. 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工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