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7年,在党政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依法开展工作,在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推动学校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工会决定开展2017年“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工会干部:以各分工会主席和分工会委员为主要评选对象;
2、优秀工会会员:以各分工会会员为主要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凝聚力强,能带领广大教工开展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3、带头参与民主监督与管理工作,能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4、重视调查研究,积极向领导和上级工会献计献策。
(二)优秀工会会员
1、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师德师风好,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2、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有一定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识大体、顾大局;
3、团结同志、助人为乐,集体观念强,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热心参加公益活动。
三、评选名额
各分工会推荐本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1名,“优秀工会会员”按在职工会会员人数的10%推荐(四舍五入)。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推荐名额要求开展评选工作,评选过程和结果要及时与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沟通。
2、请各分工会于12月14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名单加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印章后报至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gh@aynu.edu.cn)。
附件:“优秀工会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安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