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7年,在党政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依法开展工作,在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推动学校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工会决定开展2017年“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工会干部:以各分工会主席和分工会委员为主要评选对象;

2、优秀工会会员:以各分工会会员为主要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凝聚力强,能带领广大教工开展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3、带头参与民主监督与管理工作,能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4、重视调查研究,积极向领导和上级工会献计献策。

(二)优秀工会会员

1、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师德师风好,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2、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有一定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识大体、顾大局;

3、团结同志、助人为乐,集体观念强,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热心参加公益活动。

三、评选名额

各分工会推荐本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1名,“优秀工会会员”按在职工会会员人数的10%推荐(四舍五入)。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推荐名额要求开展评选工作,评选过程和结果要及时与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沟通。

2、请各分工会于1214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名单加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印章后报至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gh@aynu.edu.cn)。

 

附件:“优秀工会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安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125